销售单创建采购单
客户已经下单、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时,可以从已确认的销售订单直接发起采购。此操作先生成草稿询价单,供采购人员核对、向供应商询价并按正常采购流程确认;点击“创建采购”本身不会直接确认采购订单,也不会自动收货或生成供应商账单。
例如,客户订购 100 件商品,可以先安排向供应商 A 采购 60 件,之后再为剩余 40 件创建另一张询价单。系统会把尚未安排的数量带入下一次操作,帮助避免重复采购。
创建询价单
- 在销售应用中打开一张已确认的销售订单,核对客户、所属公司、商品和销售数量。操作者需要能查看这张销售订单,并具有采购权限。
- 点击订单顶部的创建采购。弹出的采购明细会列出可采购、销售数量大于零的商品行;“本次采购量”默认填入尚未安排的数量,已无剩余量的行默认不选中。
- 勾选本次需要采购的明细。可先填写表头的默认供应商,再按需要修改单行供应商;逐行检查本次采购量和采购单位。只想先采购一部分时,把数量改为本次数量,剩余部分以后再安排。
- 核对采购员、采购日期、预计到货日期及采购币种。采购员须有采购权限,并能访问销售订单所属公司。采购币种留空时,系统按各供应商的采购币种处理;供应商没有设置时使用公司币种。
- 核对每行采购单价和折扣。选择供应商、修改数量或单位时,系统会按适用的供应商价格重新计算;没有可用供应商价格时,可手工填写。价格允许为零,但不能为负数。
- 点击创建询价单。系统按供应商和采购币种分别生成草稿询价单,并打开生成结果。进入询价单检查供应商、数量、单位、价格、税费和预计到货日期,再继续确认采购订单;到货后按收货与供应商账单处理。
同一销售订单可以分多次采购,也可以在一次操作中为不同供应商分别创建询价单;每条采购明细都会保留对应的销售来源。仅有销售权限、没有采购权限的用户不能执行创建操作。
理解采购数量
| 数量 | 含义 |
|---|---|
| 已安排采购 | 已关联、尚未取消的询价单和采购订单数量;草稿询价单也计入。 |
| 未安排采购 | 销售数量减去已安排采购数量,最低显示为零。再次打开向导时,默认带入这一数量。 |
| 超额采购 | 已安排数量超过销售数量的部分,需要检查原因。 |
这些数量按销售单位折算。它们表示采购安排,不会扣减现有库存;收货也不等于已向客户交付。销售订单明细中的这几列默认可能隐藏,可通过列表的列选项显示。采购单位可以与销售单位不同,填写时请特别核对换算结果。
普通采购员不能把已安排数量增加到超过销售数量。确需多采购时,由采购经理填写超量采购原因后处理;该列默认可能隐藏,可在向导的列选项中显示。不要为了绕过提示而另建没有销售来源的重复采购。取消关联采购,或删除尚可删除的草稿采购明细后,相应数量才会重新成为未安排量。
后续变更与常见问题
| 情况 | 处理方法 |
|---|---|
| 看不到“创建采购” | 确认销售订单已确认、账号有采购权限,且当前实例已启用此功能;请管理员核对版本与权限。 |
| 提示没有可采购的商品 | 检查订单是否有数量大于零且允许采购的商品行;服务、备注等行不能按此方式采购。 |
| 提示已有自动供货流程 | 该商品由现有路线或补货流程处理,应沿用原流程,避免再手工安排一张采购单。 |
| 提示数量超过销售数量 | 检查已有草稿询价单和采购订单;如确需超量,交由采购经理说明原因。 |
| 销售数量减少或订单取消 | 系统会提醒检查关联采购,但不会自动修改或取消采购单;由采购人员核对后处理。 |
已关联采购后,如需更换销售明细的商品或单位,应先处理关联采购。询价单创建后仍需由采购人员完成确认、收货和结算,不能把“已安排采购”视为采购或交付已经完成。
功能适用条件
不同实例启用的功能可能不同。没有相应入口时,请由管理员确认当前实例的安装状态与版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