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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备可租设备

租赁设备本身是公司拥有、会反复借还的实物;租金则通过一个服务产品开票。将两者分开,可以同时追踪设备在哪里和本次应收多少租金。

租赁产品页面中的实物产品、可租赁选项和租赁页签

先建立租金服务​

先创建一个用于开票的服务产品,例如“音响租赁服务”:

  1. 产品类型选择 服务。
  2. 计量单位使用 单位。
  3. 开票原则选择按订购数量开票。
  4. 配置适用的销售税和收入科目。

这个服务只负责形成订单金额和租金发票,不代表仓库中的实物设备。

设置可租设备​

进入 租赁 → 产品,新建或打开设备:

  1. 产品类型选择 实物,并启用库存管理。
  2. 计量单位选择 单位。租赁数量必须是正整数。
  3. 勾选 可租赁,系统随即显示 租赁 页签。
  4. 在租赁页签选择刚才建立的 租赁服务产品。
  5. 设置 计价周期:天、周或月。
  6. 填写每个周期的 租赁费率。
  7. 按需要填写 归还缓冲小时,为检查、清洁或再次上架预留时间。
  8. 保存产品。

“天”按连续 24 小时、“周”按连续 7 天、“月”按固定 30 天计算;不足一个完整周期也会按一个周期计费。报价前应向客户说明这一取整规则。

需要逐台识别时​

贵重设备或每台设备都有独立编号时,在产品库存设置中启用序列号追踪。建立订单时只预订同类设备数量,真正借出时再在库存调拨中指定实际序列号。

可租数量仍为零​

勾选“可租赁”和填写费率不会产生库存。还需要:

  • 为订单所选仓库配置租赁库位;
  • 通过收货、内部调拨或经过审核的期初库存,把实物放入该仓库的可租库位;
  • 检查相同租期内是否已有其他已确认订单占用设备;
  • 检查尚未归还的设备和归还缓冲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