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废损坏货物
报废适用于破损、过期或无法销售的实物。它会把指定数量移至报废位置并减少可用库存,和客户退货、库位移动或盘点差异不是同一业务。
登记报废
- 进入“库存 → 作业 → 调整 → 报废”,新建报废记录;若损坏发生在收货或交货作业中,也可从相应单据的报废入口处理。
- 核对产品、报废数量、实际来源位置,以及批次/序列号。若界面提供报废原因或标签,填清楚损坏事实与责任来源。
- 由有权限的人员确认报废;查看完成的报废记录及产品在手数量,保存纸质或照片凭证以便核对。
例如一批 20 台显示器中有 1 台摔坏,先确认它确在该仓库和对应批次,再报废 1 台;不要把“盘点数减少 1”当成损坏原因记录。涉及供应商索赔或客户售后时,另与采购、销售及财务流程衔接。若只是暂时不能销售,可先移到隔离库位,待确认后再决定是否报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