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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客户收款并核对发票

财务 → 客户 → 付款展示客户付款记录,通常用于核对收到的款项。列表可以按日期、客户、日记账、编号和状态查询;点击记录查看付款方向、金额与关联单据。

客户付款列表:日期、编号、日记账、客户、金额和状态

已有发票:从发票登记收款​

  1. 打开已过账客户发票,先核对到期金额,点击付款。
  2. 在付款窗口检查日记账(银行或现金)、收款方式、日期、币别、金额和摘要;部分收款只录本次实际收到的数额。
  3. 创建付款后返回发票,确认其付款记录、状态与剩余到期金额。收款不足时,单据仍有未结余额;多次收款可逐笔登记。
  4. 拿到银行流水后,按公司对账流程将款项与银行入账匹配,再复核最终状态。使用暂记/未清账户时,登记后可能先显示“付款中”,银行核对后才变为“已付”。

例如发票 ¥1,130,首次收到 ¥500,发票应保留 ¥630 未结;第二次收款后继续核对银行流水。已登记不代表银行已经入账。

先收款、后开票或先录独立付款​

客户先汇款时,可在 财务 → 客户 → 付款 → 新建选择客户收款方向,填客户、收款日记账、日期、金额和摘要并确认。从此菜单独立新建的付款不会自动指定某张发票。发票出现后,将同一客户的未分配款与发票应收项目匹配,并检查余额;若找不到候选项,检查客户/公司/币别、付款过账和未清账户设置,再由财务人员在对账界面处理。

向客户实际退钱时,付款方向应为客户退款/向外付款,与客户贷项通知单核对。列表入口默认筛选客户收款,可能需调整筛选才能看到退款方向的付款。

核对凭据

在系统中创建付款记录不会自动操作银行账户。银行回单或流水仍需单独核对;不要以付款列表的“已付”标签代替真实到账凭据。付款错误的更正也应保留原记录和原因,并遵守已对账与锁期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