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增值税票管理概述
中国增值税票管理帮助财务人员把会计系统中的客户发票、供应商账单与实际取得的增值税票据对应起来。这里的“客户发票”是应收会计单据;“税票”是实际开具或收到的税务票据。会计单据过账、税票开具、税票登记和收付款是不同的步骤。
本章适用于已启用相关税票功能、且具有财务管理员权限的 QingERP 20.0 实例。菜单在 财务 → 税票管理。开票服务商、本地识别导入和商业版编码目录均为按实例启用的扩展;看不到对应按钮时,先向管理员确认安装和授权情况。
向客户开票:从业务单据走到税票台账
- 在客户发票详情确认客户、商品、税项、金额,先完成过账。检查公司与客户税号,并在税收分类编码中准备可用编码。
- 从已过账客户发票点击创建开票申请,或在发票列表选中同公司、同客户、同币种的单据后执行该操作。到开票申请详情逐行核对项目、数量、分类编码、不含税金额和税额;部分开票时同步调整数量与金额、税额。
- 点击提交审核,审核人核对后点击审核通过。提交后申请金额和税额会占用可申请额度;待开票表示获准开票,并不表示税票已经产生。
- 取得实际票据:若使用人工流程,在外部开票系统开票,再在申请的开票回填页填入票号、日期、实际金额和税额,上传原文件,核对后执行回填并登记税票。若实例已配置开票服务商,按在线开票的步骤创建并跟踪任务,待实际票据和原文件返回;不要把“任务已创建”当成“已开票”。
- 打开税票台账核对新记录为已登记、关联会计单据及分配金额;再运行税票差异检查,处理剩余缺口。
例如,一张已过账客户发票不含税 10,000 元、税额 1,300 元。申请提交后这两个额度被预留;实际取得同金额税票并完成回填登记后,预留转为已确认分配。客户是否付款仍以收款和核销记录为准。
收到供应商税票:先验原票,再登记
- 取得供应商提供的原始票据,先按企业制度核对交易、购买方与销售方、税号、票号、日期、金额和税额。需要查验真伪时,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保存查验依据;平台查验结果也要与原票和业务事实核对。
- 在税票台账新建进项税票,或在启用本地识别的实例点击本地识别导入,对照原票校正识别结果并生成草稿。关联对应的已过账供应商账单,确认登记后按需确认金额、税额分配。
- 在税票差异检查选进项与期间,打开“待登记”“待确认分配”或“账单未覆盖”等原单,完成核对再刷新。
“登记”和“验票”不是一回事
QingERP 的本地识别、申请回填、已登记状态和税票差异检查都属于企业内部记录与勾稽,不自动调用税务机关查验,也不代表发票已通过官方验真、抵扣认证或税务申报。税务查验、红字开具和认证抵扣应按适用政策及企业流程另行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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