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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供应商退款

财务 → 供应商 → 退款用于记录供应商开来的贷项通知单或本公司应付金额的减少,例如采购退货、价格折让、账单多计。界面中的“供应商退款”首先是会计贷项单据;确认它不会自动把货退给供应商,也不会自动收到退款。

供应商退款草稿:供应商、日期、退款行及金额

从原账单创建并核对​

  1. 打开原已过账供应商账单,检查原采购、收货、账单金额和已付款情况。
  2. 点击贷项通知单,说明退回或折让原因,选择适用日期;系统生成与原账单关联的退款草稿。若只退部分数量,调整明细至实际需冲减的部分。
  3. 核对供应商、币别、产品、数量、税项与退款合计,保存并确认过账。回到原账单核对贷项关联和剩余应付,必要时将贷项与原账单应付核销。
  4. 有实物退货的,另在库存中处理退回供应商的调拨;供应商实际把款退回银行的,另登记相应收款并核对银行流水。

也可从 财务 → 供应商 → 退款 → 新建手工录入,例如处理无法直接从原账单生成的贷项。截图中的 R账单/... 是演示序列;以单据状态、来源和明细判断是否完成,不能仅看编号。

业务、账务、税票三条线

供应商退款单减少应付账务;采购退货改变库存;供应商红字税票或其他税务处理要按实际票据另行登记。三者可关联核查,但一项完成不会自动代表另外两项完成。

已付账单发生退款时,贷项可能先形成供应商未清余额,不能简单认定钱已退回;应继续检查供应商付款及对账和实际银行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