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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供应商付款并核对账单

财务 → 供应商 → 付款列出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。可按日期、供应商、付款编号、日记账和状态查找。列表上的付款记录用于账务跟踪;真正的银行划款仍需与支付凭据及银行流水核实。

供应商付款列表:供应商、日记账、金额和付款状态

已有账单:从账单付款​

  1. 打开已过账供应商账单,核对收款人、银行、到期金额和审批依据,点击付款。
  2. 选择支付用的银行/现金日记账、付款方式、日期、币别及金额。付款参考号应能与供应商账单及银行回单相互对应;部分付款只录本次实际支付金额。
  3. 创建付款后,返回账单确认付款记录与剩余到期金额。若尚有未付部分,后续可继续分次付款。
  4. 与银行流水核对实际扣款,再检查账单是否显示已结清。采用未清账户的配置时,付款登记后可能先处于“付款中”,银行对账完成后再转为已付。

例如账单 ¥5,650,先付 ¥2,000,账单还应保留约 ¥3,650 未结。若供应商开具贷项,应将贷项和应付一起核对,而不是仅按原账单总额支付。

预付或独立付款​

账单尚未建立时,可在 财务 → 供应商 → 付款 → 新建先记录付款,选供应商、日记账、日期、金额和摘要后确认。独立付款不会自动结清未来的某张账单;账单生成后应由财务人员将该未分配款与应付项目匹配,复核未结余额。若候选账单不可用,检查供应商、公司、币别、付款过账与未清账户配置。

供应商实际向公司退款时,应使用相反的收款方向并与供应商退款单核对;本列表默认筛选向外付款,必要时调整筛选查看其他方向。截图里付款金额带负号是资金流出方向的列表显示,不表示凭据应填写负数。

银行支付边界

点击系统中的创建付款不会自动发起银行转账。银行指令、审批、回单与流水应按企业实际制度办理;付款状态与账单的核销状态也要分别核对。不要仅凭系统付款编号重复执行实际转账。